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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综合工时变相降工资(利用综合工时变相降工资合法吗)

2025-04-08 15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综合工时低于法定标准工时工资能否扣减
  2. 实行综合工时制,怎样计算工资合法
  3. 综合工时制 工资发放不合理
  4. 擅自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何赔偿双休日加班工资
  5. 公司减少工时降低工资合法吗
  6. 综合工时制事假工时如何扣除工资

一、综合工时低于法定标准工时工资能否扣减

工资是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已经定了的,也就是按照劳动定额标准确定好了的,综合工时也是计算工资的一种方法,不应该与法定标准工时来比较。所以不应该因为和标准工时不符合就扣工资。如果说标准工时是根据劳动定额标准制定出来且经过实践证明是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那么综合工时如果不达标,是可以扣减的,但首先企业需要制定相关的制度。提前和员工沟通协商好。

  

二、实行综合工时制,怎样计算工资合法

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三、综合工时制 工资发放不合理

1、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5、(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6、(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7、(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擅自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何赔偿双休日加班工资

1、法律规定,劳动者的休息日加班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加班费,所以赔偿的话也是按照双倍工资进行计算。

  

2、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3、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4、(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5、(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6、(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五、公司减少工时降低工资合法吗

1、公司随意降低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降低工资应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降低要求及标准,并应提前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且降低的工资不得高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六、综合工时制事假工时如何扣除工资

综合工时制请事假得看请假时间,根据请假时间扣除相应的小时工资,小时工资计算方式为: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利用综合工时变相降工资(利用综合工时变相降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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